关于调整调串课流程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简化调串课审批手续,提高工作效率,根据《大庆师范学院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庆师党发联字 [2012]9号)、《大庆师范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(试行)》(庆师院发[2008]56号)有关规定,决定从10月8日起调整调串课流程,现将具体流程及要求公布如下:
一、调串课流程
1. 申请调串课教师向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请假。
2. 本单位领导同意请假后,调串课教师与学生所在单位沟通、确定调整方案,填写调课单。调串课如涉及到学校公共教室,应及时与教务处沟通协调。
3. 学生所在单位审批,落实“通知人”。如学生与教师为同一单位,可只在“教师所在单位”审批栏签署意见。
4. 任课教师所在单位审批,同时将电子版调课单通过RTX报送到教务科备案(只接受教学管理人员报送的信息)。
5. 教务处教务科将调串课信息发布到教务处网页上。
6. 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监督调串课执行情况,教师完成教学任务后,由主管副院长在调课单上签署意见,并存档。同时,教学管理人员将信息反馈到教务处,撤消教务处网页上的调串课信息。
7. 全校性公共基础课或上课学生涉及两个以上(含两个)学院的课程,原则上不允许调串课,只能由其他老师代课(需填写调课单,但不需要学生所在单位签署意见);如确因极特殊情况必须调串课的,填写调课单后,由教师所在单位和教务处审批。
二、要求
1.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控制教师调串课,除病假、公事外,其它原因调串课要从严把握;各教学单位批准的调串课,最迟在上课前一天将调课单通过RTX报教务处备案,确保教学秩序稳定。
2. 在调串课时,教师所在单位、学生所在单位、教务处之间要充分沟通,避免课程冲突情况的发生。
3. 调课单中各项内容务必真实,并且填写清楚、齐全,在调课方案中不能写“待定”、“待落实”等不确定内容。
4. 任课教师要严格教师调串课审批程序,对未经院(部)审批,擅自调串课者,按《大庆师范学院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》(庆师院发[2007]65号)相关规定执行。
5. 对瞒报、漏报、弄虚作假的教学单位,一经发现,对当事人及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领导予以通报批评。
教务处
2013-9-26
新的调串课要求于2013年10月8日开始执行。望周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