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我校《发展党员公示制度》的有关规定,经体育学院学生(教师)党支部讨论决定,并经体育学院党总支预审合格后同意,体育学院党总支拟转正宋超等5名同志为中共党员。为了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,现在予以公示。
社会体育教工党支部:宋 超
2015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二班:裴莹莹
2016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一班:玄金宇
2016级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二班:李 琦、丛立新
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自2019年4月25日至4月29日结束。广大师生如对上述预转正对象有任何异议,可以以电话、信件、电子邮件(请署真名)等方式书与体育学院党总支联系,也可与学校党委组织部联系(也可到主楼718房间党委组织员办公室反应情况)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党总支、党支部反映。
联系电话:
孙波:0459-5510195 陈鑫:0459-5510115
体育学院党总支
2019年 4月 25日